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规定,做好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的严肃性,学院决定对2015级统招本、专科新生(9月1日至23日)进行全面的入学资格审查,并在教育部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组 长:罗相杰
副组长:潘君 薛盟举
成 员:王文博 张建华 曾越胜 魏金海 赵思源
负责此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及在校生学年注册的领导和协调工作,研究处理资格复查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进展和质量。
2.办公室
负 责 人: 张鹤翔
工作人员:龚春霞 翟晓燕 俞稳杰 刘丽 乔芳 彭雯婷
王文宝
负责上报各学院新生及在校生电子注册所需数据。
二、工作职责
(一)教学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电子注册工作;
2.负责对国家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政策学习与指导完善;
3.制定各种表格,指导学院完成新生及在校生基本信息核对、完善、和修改工作,完成2015级新生数据汇总及数据库的建立;
4.与数据库核对全校2015级统招新生注册数据;
5.完成教育部学籍学信平台新生学籍电子注册;
6.完成教育部学籍学信平台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
(二)各学院职责
1.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学习解读落实相关制度;
2. 完成2015级统招新生注册数据信息填报工作;
3.核对在校统招生信息;
4.对有问题的学生信息进行登记、汇总,将信息汇总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5.告知学生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供学生本人查询学籍。
三、内容
(一)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2015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内容包括在网上核对以下信息:
1.考生号、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入学年月;
2.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层次(本科、专科)、学制、学习形式、录取类型(统招、单招、保送);
3.电子图片信息
4.按时准确上报复查统计表(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二)在校生学年注册
各学院要统计统招在校生各专业各班级人数情况表,以班级为单位上报。在上报前请补充完整学生信息,像政治面貌等信息要在每年的学年注册中进行更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以便核实。
(三)特殊类型新生学籍注册
1.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信息复核2012年入学现跟随2014级学习的五年一贯制学生学籍信息,并以专业为单位上报学生信息。
2.各学院认真复核跟随2013级学习的专升本学生学籍信息,并以专业为单位上报学生信息。
四、时间安排
1.9月23日前上报统招本科新生的电子注册。
2.9月23日前上报统招在校生学年注册。
3.9月23日前上报2012年入学(随2014级上课)的五年一贯制学生的电子注册。
4.9月23日前随2013级上课的专升本学生的电子注册。
5.9月23日前上报统招专科新生(不含2015级五年一贯制)的电子注册。
五、要求
1.2015级新生资格复查是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集中精力做好新生的资格复查工作,确保整个工作按时完成。
2.参加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的人员要始终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不得走过场,流于形式,防止漏审、错审现象发生。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学生,要将详细情况如实上报,严防漏报、瞒报、错报。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54号)
2.分班级新生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3.2015级统招新生分专业人数统计汇总表
4.复学、休学、无电子档案学生统计表
5.2012年入学随2014级上课的五年制分专业人数统计汇总表
6.2015级新生与注册信息核对有误及缺失信息统计表
7. 2015级学生转专业信息汇总表
8. 随2013级上课的专升本分专业人数统计汇总表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