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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使用通知

2017年03月24日 08:24 李重点 点击:[]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西外院科(2015)3号《西安外事学院科研项目配套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将2016年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配套(资助)经费使用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详见附表1)

二、科研经费申请要求

为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规范合理,请各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类别认真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

(一)有政府财政资助的项目,需要学校给予配套经费的,填报《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见附表2),申请表中“项目研究情况报告”一栏要如实填写,该内容将作为配套经费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无政府财政资助的自筹项目,填报《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见附表3);

(三)对未提交申请表或提交的申请表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学校不予配套或资助。

三、其他要求

(一)以上科研项目经费为2016年民办高等教育专项资金资助,该经费的使用必须符合西外院科(2015)3号《西安外事学院科研项目配套及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确保科研经费使用规范;

(二)申请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4日前交科研管理办公室,待科研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财务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表1:《2016年度专项资金资助的科研项目一览表》

附表2:《西安外事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申请表》

附表3:《西安外事学院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申请表》

 

 

 

研究与发展工作部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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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表3.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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