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搜索结果

关于2016级新生办理“绿色通道”的通知

2016年08月26日 09:25  点击:[]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一、新生“绿色通道”办理流程:
  1、到所属学院综合办领取“绿色通道”申请表,填写后,由综合办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主管院长签署意见。
  2、教务与学生工作部领导(杨占伊)审批。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记办理“绿色通道”相关手续。
   4、携带“绿色通道”申请表,到收费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二、要求:
   1、希望各学院主管院长和老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在办理新生“绿色通道”时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能使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2、各学院新生接待处必须悬挂、张贴“绿色通道”办理流程图。接待人员要充满爱心热情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


上一条:商学院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商学院关于表彰2015--2016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element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