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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外事学院第十七届“鱼化龙”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我为歌狂”校园歌手大赛通知

2017年03月27日 10:59 李晨 点击:[]

  

 

    根据校团委下发的《关于举办西安外事学院第十七届“鱼化龙”大学生文化节的通知》要求,现由信息与网络学院团总支、国际合作学院团总支联合承办“校园歌手大赛”,参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曲目要能够反映出当代青年大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青春活力、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旋律优美、易于传唱。(鼓励使用原创作品)

2、比赛环节分为初赛、复赛、决赛。

3、比赛所需伴奏、道具、服装均由参赛者自行准备。

4、根据初赛、复赛成绩将选出8名优秀选手进入最终的决赛。

二、组织方式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

1、初赛

      时间:2017年3月15日(周三)12:00

      地点:校团委大厅

      备注:初赛根据选手签到顺序上台表演

2、复赛

      时间:2017年3月17日(周五)12:00

      地点:校团委大厅

      抽签时间:2017年3月16日(周四)12:30

      抽签地点:南区科技楼三楼303机房

      备注:抽签时选手需要交复赛的伴奏

3、决赛

      时间:2017年3月22日(周三)14:30

      地点:南区雨花听(暂定)

      抽签时间:2017年3月20日(周一)12:30

      抽签地点:南区科技楼三楼303机房

三、参赛方式

1、参赛二级学院:

商学院、文学院、医学院、应用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影视艺术学院、国际合作学院、信息与网络学院。

2、报名方式:

   本次校园歌手大赛分为院系推荐报名及个人报名两种。

院系报名:各团总支根据情况可以推荐优秀选手参赛。(报名表见 《附二》。)在初赛时上交纸质版报名表(需团总支书记签章)。

四、赛程设置 

1、初赛:演唱时间控制在两分钟以内,以清唱形式演唱。

2、复赛:自带音乐伴奏,时间控制在三分钟以内。

3、决赛:分为三个环节的比赛

第一环节:自选歌曲。

8名参赛选手根据自身的情况选取歌曲,曲目长度规定在五分钟以内,超时扣分,原创加分。

第二环节:听音识曲。

8名参赛选手依次登台戴上耳机,面对观众站立,依据大屏幕提示随机选择序号,现场会播放一段长度15-20秒的歌曲伴奏(耳机播放伴奏,现场大屏幕播放该首歌曲的MV默片),选手在听完伴奏后,唱出此首歌曲的副歌部分,并准确回答出歌曲名称。(曲库限定为50首,每首歌曲的副歌部分均会圈出,决赛选手名单确定后会统一发各团总支。赛前会组织选手培训,培训时会播放示例。)

第三环节:帮帮唱。

8名参赛选手以抽签的方式两两组合演唱指定曲目,指定曲目在所给曲库中抽取。(复赛后进行抽签决定组合及所唱曲目)

五、 评分标准

本次大赛采用10分制。评分标准见附件一。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

最具魅力偶像奖    1个

最佳歌手奖        2个        

最具人气奖        3个  

最佳潜力奖        2个        

七、注意事项

1、评委根据“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评委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2、参赛选手需自带伴奏,但必须消除原唱,未消除者视为作弊,取消参赛资格;本次校园歌手大赛只允许以个人形式参赛,不能组合参赛,仅在决赛帮帮唱环节允许组合上台。

3、采用十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为该选手最终得分。

4、所有参赛选手应于比赛前三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并签到,迟到者或未到者按弃权处理。

5、未被叫号的选手应自觉保持赛场周边安静,严禁大声喧哗。

6、初赛、复赛评委有权根据选手表现随时终止比赛。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校园歌手大赛评分标准细则

      2、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 附件【附件一、二.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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