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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2017级本科学生“3+1”之“1”阶段的教学安排

2020年05月23日 13:19  点击:[]

各系:

根据学校教学改革暨“3+1”人才培养模式和小学期制的基本思路,结合《关于2019-2020学年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西外院教〔20199号)要求,现将我院2017级本科生“3+1”人才培养模式之“1”阶段的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各特色教育单位对相关学院老师进行集中培训(包括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及主要安排等);各学院组织做好学生宣传动员工作,各特色教育单位须协助各学院完成学生的选项分流,并按照学生选择,做好分流教育工作。

2.202068日起组织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命题、选题和开题、实习安排等工作,2020910日前完成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项工作。

3.2021530日前,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相关工作、毕业资格审核等各项教学考核工作。

4.学生离校前,学生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完成缴费、注册。

二、教学内容

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选择,安排“创业、出国、升学、就业”不同方向的教学任务。选择四个方向的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择创业的学生,由创业学院组织实施创业教育与实践。该部分学生必须完成创业实训、创业实践、创业设计的创业教育环节的教学活动及相关考核,并以此来完成毕业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2.选择升学的学生,由七方书院进行升学课程培训和辅导,该部分学生可通过参加考研培训和辅导来完成毕业实习环节,同时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3.选择就业的学生。由学生教育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协助所在学院,通过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合作单位、各类招聘会等多种形式落实学生实习岗位。学生带着实习任务和毕业设计(论文)进入实习环节,在实习中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对选择出国的学生,根据当前国外疫情发展形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由国际交流中心进行组织培训、训练托福、雅思等考试和外语应用能力,学生通过参加出国前的语言训练来完成毕业实习环节。已办理出国留学的学生,须完成国外实习报告或获得国外学校相应课程的学分(成绩),来代替毕业设计(论文)或毕业实习环节的考核。

三、选择就业学生具体实习就业安排

(一)成立商学院2017级本科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商学院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实习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具体组织、落实及督察工作。

 长:杜跃平

副组长:张执国   张建良

 员: 李亚莉      晋军刚   张旭起  张慧文  

胡一波  徐德洪  谢文刚        

秘书:龚春霞

(二)明确实习形式和各系/中心工作职责

商学院实习工作在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系/中心各司其职。各系应根据专业性质、专业特点、实习要求等,采用集中、分散或其它相应的方式,规范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工作;教学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和服务工作。学院鼓励跨系、跨专业联合组成学生群服务于某一合作单位,实现一条龙系统服务,派专任教师带队与企业导师共同现场指导学生实习;鼓励各系在确保实习质量的情况下,改革实习内容、实习方法、实习督察形式。

各系职责:负责本系各专业学生的实习工作,包括制定本专业具体实习方案、开发实习单位、遴选和培养实习指导教师、下达实习任务、落实学生实习岗位、监控学生实习过程、监控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评价学生实习质量、评价指导教师指导质量和完善本专业实习长效工作机制等工作。

教学服务中心职责:负责学生实习资料的发放、回收、统计汇总及归档;各系/中心之间的组织协调;实习期间各系/中心实习工作组织的检查督促;学生、指导教师工作的跟踪检查等。

学生服务中心职责:负责组织实习单位进校宣讲工作;学生的岗前及上岗期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安全稳定工作;与实习相关活动的学生组织与管理工作等。学生上岗后,辅导员负责学生日常联系及管理工作,确保每2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了解学生动态,加强对学生业务工作指导,做好工作记录。

(三)2017级本科实习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2017级本科生毕业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生;各系要安排本专业学生实习任务,以各种形式召开实习动员工作安排及安全纪律教育会;2020625日前,各系将2017级本科学生实习分配指导教师计划(附件3)电子版上报教学服务中心;2017级本科实习工作方案纸质版由院领导签字审批,电子版交教学服务中心存档;2020910日前,2017级本科各辅导员收集汇总学生实习单位证明,并统计填报学生实习单位汇总表(附件2)上报学生服务中心。

1.拟订2017级本科实习大纲

实习大纲是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实习环节拟达到的教学目标及实习教学的具体要求,制订实习计划、组织实习和对学生进行业务考核的依据。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实习均应有实习教学大纲。,各系应在制定专业培养方案的同时,拟定该专业的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和实习参考资料,编制实习思考题。

实习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标题、课程基本信息;实习的性质、目的、任务、内容和要求;实习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学生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实习指导书和实习参考资料;实习成绩考核形式及评分办法;制定人、院长及审核单位等。

实习大纲由学院报教务处审批后实施。

各专业在实习大纲执行过程中,应根据专业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及学院要求,总结经验,定期修订。

2.制定实习计划和专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

1)时间

2020625日前,各系应以实习大纲为基础,根据实习的特点,编制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经费预算)和专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经学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2)内容

实习计划包括:专业年级、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形式、起止时间、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程序、指导教师(校内、校外)、经费预算和注意事项等。

专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实习计划的具体分解):目标、组织架构、任务、步骤、措施、保障等。

3)注意事项

在制定实习计划时应注意前后课程之间的衔接以及同其他教学环节的配合。实习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提前、推迟或缩短实习时间)。特殊情况需变动者,须经学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方可实施。

3.实习指导教师遴选与培养

1)遴选原则

实习指导教师的遴选坚持坚持标准、择优聘任、专业对口、本院优先的原则。

(2)遴选类型

   指导教师包括学院导师和合作单位导师。

(3)遴选范围

实习指导教师由各系根据实习的具体要求,主要在本院专任教师中遴选。本院教师包括本院专任教师和本院长期聘请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导师。

本科毕业实习指导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3年以上教学经验;熟悉本专业的实践教学;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处理能力。

(4)指导教师培养

  各系应根据学院和专业发展需要,结合教师职业生涯规划,有计划的培养实习指导教师,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实习指导教师队伍。

4.组织合作单位进校宣讲

   学生服务中心和各系分头联系合作单位,提前进校宣传,指导学生选择实习单位、实习岗位。

5.确定实习形式,组织落实实习单位

   各系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和学生自身资源情况,确定学生实习形式,学生实习形式一般包括集体实习、分散实习/自主实习。集体实习由学院或者各系负责组织落实实习单位,组织学生集体前往实习单位实习;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各系把关,确保能够完成实习任务。

落实实习单位后,各系需要落实学生、实习单位和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同时要落实实习学生的保险投保情况。

6.实习动员

在实习前,各系需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实习教学大纲,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指导教师编写实习教学日历,落实实习计划。

各系主任或实习指导教师需在学生实习前组织实习动员工作。通过动员,一方面让学生了解实习的目的、任务、内容、方法与时间安排等工作要求,另一方面需向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及保密教育等,以保证完成实习任务的同时保证各方面安全。

7.实习的过程管理

1)学生上岗后,教学服务中心负责对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动态了解学生的实习效果,处理学生实习期间的各类突发事件。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实习任务指导,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思想稳定和安全教育工作。

2)对于实习人数超过5人的实习单位,学生服务中心应建立起实习生党团组织,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

3)实习指导教师确保每2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了解学生动态,加强学生管理,做好工作记录,并如实填写《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

4)学生上岗后,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实习单位,如遇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时,需向实习单位和学校同时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8.实习考核成绩评定与总结

1)参加考核的资格

学生必须完成全部实习任务并撰写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学生在实习期间,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含病事假),根据情况令其补足或重修,合格后允许其参加考核。

(2)考核成绩认定及奖惩

   学生实习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学生代表和系主任进行考核评定。成绩优秀者,推荐参加院级优秀实习生评选;成绩不合格者,可以重修实习课程。

(3)实习总结

   实习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各系需组织实习学生、指导教师、专家等对实习工作进行评估与奖惩,总结经验并撰写实习工作总结,制定整改措施。

在组织学生实习前一个月,各系要将实习大纲、实习计划、专业实习工作实施方案、实习单位概况、实习起止时间、三方协议签订情况、实习保险投保情况、班级、人数、指导教师等情况报学院教学服务中心备案。在实习过程中,各系/中心要严格管理,不管是实习学生还是实习指导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都应遵守学校和商学院规章制度,对违反实习管理规定者,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在实习结束后,各系需要组织实习学生和指导教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总结交流,撰写专业实习工作总结并报教学服务中心备案。

(四)对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及实习学生的要求

1.对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

1)指导教师在实习前应按实习教学大纲要求制定实习实施计划并具体落实。

2)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加强对学生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实习中的问题,指导教师应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与实习单位的关系。

4)指导教师要及时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学院汇报。

5)与学生共同完成《商学院本科生毕业实习手册》记录工作。

6)学生实习过程中碰到的突发事件等的处理。

2.对辅导员的要求

1)实习前,组织学生学习实习的相关要求和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协助指导教师完成实习准备工作。

2)按照学院实习要求整理实习学生的各项资料。

3)负责对实习学生的管理,了解学生实习过程中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协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

4)每2周至少与学生联系一次,并如实记录学生管理工作过程,在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学生管理工作总结,上交学院备案。

5)完成工作总结并整理实习工作档案。

3.对实习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按实习大纲、计划的要求,认真完成规定的各项实习任务,记好每天的实习笔记。实习中应努力发挥主观能动性,勤于观察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

2)要尊重校内外指导教师,虚心学习,服从安排,爱护公物,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的规章制度。

3)学生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岗。凡无故旷课/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实习成绩记为不合格。

4)实习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

(五)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由系主任负责,全体教师参与,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按照各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各个环节的特色教育任务。

2.各系须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好教学资源的准备工作(包括详细计划、师资、课程安排、教师协调、考核评定、学生管理、资料档案整理等)。

3.各部门之间要紧密联系,及时沟通,要从学生的实际教学和培养需求着手,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4.各部门要以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将校企合作、共同育人落到实处,更好地为我校“3+1”人才培养模式服务。

附表1:《2017级本科学生“3+1”方向选定情况统计表》

附表2:《2017级本科实习情况汇总表》

附表3:《2017级本科实习教师分配表》

西安外事学院商学院

                             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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