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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07月15日 13:36  点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是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法规,是高校党的工作的制度保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高校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重要政治责任。为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财管系党支部于2021年7月5日在商学院六号教学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员学习会议,由支部书记郭敏带头学习《条例》,领会《条例》精神。

我们要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创新性。在新《条例》中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创新是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巨大动力,面对普通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师生员工的工作和生活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我们必须要正视这些变化,主动适应变化,大胆尝试探索新的教育管理模式,建设创新型党组织是基层党的建设力量之源,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培训,大力推进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信息化建设,用创新的精神推进基层党的组织建设,这样才能提高度、加维度,让创新成为新时代党员干部的品牌和机制。

我们要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的服务,在《条例》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要求,目的都离不开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为人民服务把党和人民紧紧连接在一起,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才是组织建设的核心所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是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和能力。在做好服务群众的事,还要做好服务党员干部的事,锻造服务之剑,在服务上加温度,在保障上加硬度,在监督上加强度,建设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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