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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6年05月06日 09:18  点击:[]

    各党总支:
    为总结宣扬我校党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激励全校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实现我校“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学校党委决定:“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先进基层党组织一般应达到“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基本要求,组建开展工作两年以上。
1、先进党总支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领导班子能够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较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
(2)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好,与行政班子团结一致,密切协作,工作顺畅。
(3)领导班子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积极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为本单位改革发展做出积极贡献,成绩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4)重视党支部建设,经常性地指导支部工作,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发展工作。
(5)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明确要求,有具体的措施,有明显成效的,党员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师生中有良好形象。
2.先进党支部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定,认真组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能够围绕学校及本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能较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党支部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凝聚力,支委团结协作;支部书记党性强,在党言党、工作扎实;党支部积极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3)重视支部自身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有吸引力和实效性;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按标准和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质量高,模范作用好。
(二)优秀共产党员
参评者为党组织关系在学校的正式党员。
教职工党员:能够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带头学习提高,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弘扬正气,严于律己,诚实守信,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带头争创佳绩,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勇于创新,在教学科研、管理与后勤服务等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学生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带头勤奋学习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成绩优良;带头参加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在各项实践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带头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在学校工作和生活中乐于助人,努力帮助同学解决思想和学习上的困难,在学生中表率作用明显。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累计从事党务工作两年以上。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党性观念强,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强、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思路清晰;有开拓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党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工作成绩显著,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二、推荐表彰名额
推荐的总体指标要求如下:先进党总支2个;先进党支部指标控制在本单位党支部总数的15%以内;优秀共产党员指标控制在本单位党员总数的3%以内;优秀党务工作者指标控制在学校基层各级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人员总数的7%以内(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一)。
三、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民主推荐。各单位要根据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名额指标,按照党小组提名(优秀党员)、支委会推荐、党总支研究、校党委审批的程序,自下而上进行。
(二)逐级评选。先进党总支由各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自荐;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总支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由党小组提名、党支部推荐、党总支审察;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总支提名推荐,党委审察批准。
(三)进行公示。各推荐单位以书面形式,对拟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范围为推荐表彰对象所在党总支,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四)通报表彰。组织部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审核汇总,报学校党委研究审核,进行表彰。
四、评选推荐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搞好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认真总结拟表彰典型的先进事迹,要注意挖掘、发现和宣传先进典型,掀起学先进、赶先进、争一流、促发展的热潮。
(二)严格标准条件。推荐工作要严格条件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先进性;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进的典型要让党员和群众认可。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确定推荐表彰对象后,要及时上报《推荐表》、简要事迹材料(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1000字,先进党组织的事迹材料不超过2000字,A4纸打印,一式二份),所有表彰材料均需报电子文档,并于5月13日前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在各单位上报表彰单位和人员的基础上,经党委会议研究15号前上报省高教工委给予全省表彰的单位和人员。



                                                                                    中共西安外事学院委员会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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